中国上市公司公告
应流股份关于实施“应流转债”赎回暨摘牌的第四次提示性公告
原文前 3 页摘录
证券代码:603308 证券简称:应流股份 公告编号:2026-045
转债代码:113697 转债简称:应流转债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应流转债”赎回暨摘牌的
第四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赎回登记日:2026 年8月 27日
赎回价格:100.0940元/张
赎回款发放日:2026 年 8月28日
最后交易日:2026 年8月 24日
截至 2026年8月 19日收市后,距离 8月 24日(“应流转债”最后交易日)
仅剩 3个交易日,8 月 24日为“应流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
最后转股日:2026 年8月 27日
截至 2026年8月 19日收市后,距离 8月 27日(“应流转债”最后转股日)
仅剩 6个交易日,8 月 27日为“应流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
本次提前赎回完成后,“应流转债”将自 2026年8月28日起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摘牌。
投资者所持可转债除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交易或按照 30.31
元的转股价格进行转股外,仅能选择以 100元/张的票面价格加当期应计利息(即
100.0940元)被强制赎回。若被强制赎回,可能面临较大投资损失。
特提醒“应流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或卖出。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应流股份”或“本公司”)的股票自
2026年7月16日至2026年8月 5日连续十五个交易日内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
盘价格不低于本公司“2025 年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应流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根据《安徽应流
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可转债的赎回条款。本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应流转债”的议案》,决定行使
本公司可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应流转债”全部赎
回。
现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条款,就赎回有关
事项向全体“应流转债”持有人公告如下:
一、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中约定,“应流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具体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
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130%),或本次发行的可
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
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2×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2: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
(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
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
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
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二、本次可转债赎回的有关事项
(一)赎回条件的成就情况
公司股票自 2026年7月16日至 2026年8月5日连续十五个交易日内有十
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应流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已满足“应流
转债”的赎回条件。
(二)赎回登记日
本次赎回对象为 2026年8月27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应流转债”的全部持
有人。
(三)赎回价格
根据本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 100.0940元
/张。赎回价格计算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2×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本内容由系统直接从公司公告 PDF 提取,并非 AI 生成摘要;版式复杂或扫描文件可能存在文字识别误差。
打开 ReportGem 公告阅读器